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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发布单位: 卫生局 发布时间: 2008-04-10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YQ000-B0601-2008-00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一、办理条件:
  1、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须合格;
  2、提供的身份证明真实有效。
二、申报材料:
  1、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
  2、从业人员相关卫生知识培训试卷; 
  3、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受理→审查→批准发证
四、办理时限:即办
五、收费标准:培训费2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