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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4年乐清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乐卫发〔2004〕17号
发布单位: 卫生局 发布时间: 2008-04-10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YQ000-A0401-2004-001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全民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民营医院,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04年乐清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四月一日     

 

 

2004年乐清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04年,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第7374号令《温州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结合我市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工作,继续巩固灭鼠、灭蟑成果,进一步推进健康教育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一、城乡联动,继续开展创卫工作。根据上级爱卫办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市要接受省级卫生城市复查考核。为确保我市省级卫生城市复查确认顺利通过,乐成市区要在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基础上,对照《浙江省卫生城市评分标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进一步做好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工作,争取在年内如期完成复查认定工作。同时督促已经是省级卫生镇的柳市镇、北白象镇及温州市级卫生镇虹桥镇、清江镇等镇做好创卫的巩固工作,迎接上级爱卫会的复查考核工作。继续开展卫生示范村创建工作。在2003年卫生示范村创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创卫活动的基层效应,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力求成熟一个、命名一个。同时,积极开展省、温州市级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二、继续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继续扩大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抓好柳市项目水厂三期工程建设。同时,抓好以降低漏水率为重点的水厂营运管理工作。农村改厕工作要总结前几年“厕所革命”经验,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加快农村的改厕步伐,消灭遗留的“两坑”,要借鉴各地改厕先进经验,使卫生厕所与村镇建设同步发展,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三、继续开展城乡除四害活动。会同农业、卫生部门继续开展城乡灭鼠活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禁止使用国家违禁鼠药。市区要巩固灭鼠、灭蟑达标成果,进一步落实标本兼治的长效措施,努力降低四害密度。

四、要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活动。要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闻媒体、学校等单位的作用,采取各种途径,各种渠道,因地制宜,大力开展健康干预措施和健康教育活动,继续实施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计划。不断提高公民的文明卫生素质,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改变群众的不良习惯和卫生行为。继续做好每年的“5·31”禁烟活动。

五、进一步加强爱卫办机构建设。从当前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来看,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切断传染病传播的有效途径。为适应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需要,要加强各级爱卫办机构建设,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化目标管理,努力当好各级政府的参谋,不断提高爱国卫生管理水平。

    四月份继续在全市城乡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