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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乐卫发〔2010〕7号
发布单位: 卫生局 发布时间: 2010-02-24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YQ002-A0410-2010-000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全民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民营医疗机构: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929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推进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

接种甲流疫苗是预防甲流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根据目前疫苗供应情况,在春节前要开展对各级各类学生、集体单位工作人员、公司企业员工、家禽家畜及野生动物养殖人员、春节期间准备返乡的务工人员、孕妇及有接种意愿的群众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

二、加强接种安全和有关信息的收集、报送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安全接种工作,继续加强医防协作,相互配合支持,按照接种程序和有关安全保障等要求,合理安排接种时间和人员。同时,做好接种现场疫苗管理、冷链维护、现场消毒等有关工作。按要求收集知情同意书,及时上报接种信息。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针对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甲型H1N1流感防控意识,掌握防控知识;同时加强对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开展科学、客观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接受疫苗免费接种,努力提高人群免疫水平。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转发  甲型H1N1流感  防控  通知

乐清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12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