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卫生局 >> 信息公开 >> 决策信息 >> 重点项目 >>
关于进一步加强乐清市山老区和社区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
乐卫发〔2004〕34号
发布单位: 卫生局 发布时间: 2008-04-10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YQ000-A0304-2004-002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全民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民营医院,局机关各科室:

山老区和社区卫生工作是我市卫生工作的两个重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五年来,我市卫生行政部门为加强山老区卫生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缺医少药状况得到较大改善。近两年来,我市的社区卫生工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从总体上看,山老区卫生工作仍然较为薄弱,社区卫生工作开展还不平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山老区和社区卫生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浙委〔200321号)和《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的通知》(浙卫发〔2004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山老区和社区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1、山老区和社区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一类山老区和四大集镇为重点,加大投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确保为山老区群众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广大山老区和社区群众的健康水平。

2、山老区和社区卫生工作的目标:根据我市建设“卫生强市”的总体目标,力争到2007年,基本建立起新型的山老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使山老区群众能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社区居民享有便捷的社区卫生服务,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二、建立新型的山老区卫生服务体系

3、进一步理顺山老区乡镇卫生院和防保站关系。原则上卫生院和防保站合署办公,体制、性质、人员、经费拨款渠道保持不变,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领导班子实行交叉任职,为理顺关系提供组织保证。

4、山老区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服务。山老区乡镇卫生院一律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重点解决好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需求,受市卫生局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村卫生室主要提供常见病的初级诊治,承担市卫生局委托的公共卫生任务。充分发挥中医中药在防病治病中的优势。

5、加强山老区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建设。拓宽院长的用人视野,逐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办法,不拘一格选人才,选配好山老区卫生工作的“领头雁”。从全市卫生系统后备干部库中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懂管理的年轻干部到山老区卫生院去挂职锻炼或交流,充实山老区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

6、制定更加优惠的措施,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山老区乡镇卫生院工作。每名到山老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服务时间要达到5年以上,市卫生局为他们提供每人每月800元的补贴。同时,要充分运用人事分配、执业注册等政策和法律手段,落实“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保证卫生人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

7、加大对山老区乡镇卫生院的资金投入。在卫生经费分配上,要按照公共财政和城乡统筹的要求,积极调整卫生支出结构,加大对山老区乡镇卫生院的扶持力度。加强山老区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为确保山老区乡镇卫生院医疗队伍的稳定,除把卫生院院长的工资性支出和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纳入财政预算之外,市卫生局要逐步提高山老区乡镇卫生院中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实际工作能力较强主要医疗骨干的工资性补助,每人每年补助总额一般不少于10000元。

8、建立山老区卫生人才培养专项资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山老区卫生实用人才的培养工作。市卫生局建立山老区卫生人才培养专项基金,每年不少于10万元,主要用于山老区乡镇卫生院临床卫生技术人员到本市市级医院培训、进修等。到2007年山老区卫生院临床医生的培训率要达100%,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新时期山老区的“赤脚医生”。

9、实行山老区乡镇卫生院防保站人员统一调配使用政策。具有执业资格的防保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参与医疗服务工作,参与医疗收入分配;因防保人员不足,卫生院医疗护理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也可以兼任防保工作,并享受防保人员的有关待遇。

10、落实卫生扶贫工作。坚持市级医疗单位与山老区乡镇卫生院帮扶结对制度。结对工作由市卫生局统筹安排,可以采取援赠医疗设备、免费培训、技术指导、巡回义诊等方式,支持山老区卫生建设。认真落实市级医疗单位医生晋升前到基层定期工作制度。市级医疗单位晋升中级或副高级职称的临床医生下乡累计服务3个月,首先安排在城北、四都、岭底、雁芙、双峰、镇安、智仁、湖雾、龙西、仙溪、福溪、白石(中雁片)、淡溪(硐片)等13个山老区乡镇,努力使市级医疗单位的医师在山老区乡镇卫生院服务不断档。

11、山老区乡镇卫生院要转变服务模式。医生要走出院门,深入农家,定期上门主动为农民服务,有病看病,无病作健康检查,方便农民看病,并使其享有初级卫生保健。

12、充实村级卫生网络。山老区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培养土生土长的当地卫生人才,创办村卫生室。市卫生局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发达地区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到山老区开办村卫生室。

13、稳妥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缓解农民“因贫致病、因病返贫”问题,2004年,继续完善城北、龙西、雁湖三乡的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后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巩固一个。

三、积极推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14、切实转变医疗卫生服务理念和方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城镇医疗机构要变“要我服务”、“坐堂行医”的旧理念旧方式为“我要服务”、“上门服务”的新理念、新方式,向社区居民提供优质、廉价、便捷的卫生服务。

15、中心集镇的医疗机构(防保站)要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乐成、柳市、虹桥、北白象四大集镇的医疗机构(防保站)要积极建立新型的卫生服务体系。其它乡镇也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把卫生服务延伸到社区中去。乡镇卫生院要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根据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卫生资源供求规律,结合实际,按每个乡镇卫生院建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片以每1000015000人左右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规划。乡镇卫生院要把分院分点剥离出来,并以此为契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逐步推动乡村一体化工作,引导乡村医生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站。

16、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投入。乡镇卫生院组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经验收合格的,由市卫生局以奖代补;以乡镇卫生院分院分点为基础改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经验收合格的,给予一定补助。

17、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做到“四个统一”:统一制作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标牌;统一服务站内部布局,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并至少有4间或相对隔开的功能区;统一服务模式,开展“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健康体检;业务收入统一作帐,统一信息网络管理。

18、培养全科医生。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内涵和特点,按一名全科医生服务10002000左右人口进行配置。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在职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的全科医学知识转型培训。乐成、市东、市西各片分别以市人民医院、市二医、市三医为培训基地。

19、提供综合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内容要逐渐拓宽,要提供“六位一位”的综合服务,并逐步把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工作融入其中,由“小卫生”向“大卫生”转变。实行大小病分诊,努力改变大病小病统统到医院的状况,逐渐达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实现双向转诊制度,方便群众,降低医药费用。

20、优化服务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从人的健康要求出发,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做到群众有病,随叫随到,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推行“联片医生制”,由每个社区医生分片联系,负责对所联片慢性病防治、出诊、家庭病床管理等工作,保障服务质量。

 

 

 

二○○四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