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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旭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单位: 卫生局 发布时间: 2005-12-23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未编制索引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全民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民营医院,局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聘任张旭强同志为乐清市石帆镇卫生院副院长(兼);

聘任钱仁敏同志为乐清市虹桥镇卫生院副院长。

钱仁敏同志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免去钱明同志的乐清市石帆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