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民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防保站: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接种不良反应,确保预防接种的安全。现就各接种点(包括临时接种点)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乐清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方案》,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二、配备必要、足量的抢救药品和相关设备设施。
三、确保有经验丰富的临床医师每天到接种点上岗,随时开展接种现场急救治疗。
四、受种者完成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不少于30分钟。一旦出现不良反应,要积极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
希望各接种点要从讲政治、保平安的高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接种安全。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防疫 甲型H1N1流感 接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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