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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设置结核病免费痰涂片检查点工作的通知
乐卫发〔2004〕55号
发布单位: 卫生局 发布时间: 2008-04-10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YQ000-A0201-2004-003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全民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防保站: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力度,提高结核病人发现率,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在乡镇卫生院设置结核病痰涂片检查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478号)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设置首批结核病免费痰涂片检查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设置结核病痰涂片检查点的医疗机构

市人民医院,市二医,市三医,市中医院,市五医,仙溪中心卫生院,芙蓉中心卫生院,白石中心卫生院,北白象中心卫生院,雁荡镇卫生院。

二、工作要求

()各有关医疗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确定专业人员具体负责,痰检人员要保持相对固定,痰涂片检查点设置要规范。

()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痰检人员的业务培训及痰涂片检查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以提高痰检质量。

()市卫生局将不定期地对痰涂片检查点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年度工作考核相挂钩。

 

 

 

二○○四年九月二十二日